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央企业面向青海高校 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阅读次数:1684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6〕189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高校,中央驻青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1号)安排,近期联合开展第五届中央企业面向三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为确保专场招聘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积极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对象范围
我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我省学籍和入学前户籍为我省的毕业生)为主,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
三、组织形式
专场招聘活动以网络招聘为主,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开通活动专栏,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央企业通过活动专栏链接和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的我省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招聘专栏查询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此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部署安排,促进我省等三省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市(州)、省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场招聘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摸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专业构成和人员分布的基础上,多渠道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宣传工作;省属各高校负责指导、组织2016届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地区已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参加招聘的中央驻青企业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立专场招聘活动统一标识,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区链接。
(二)收集岗位信息。各中央驻青企业要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和援青工作任务,积极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管理水平要求且符合我省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岗位用于此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提高招聘活动对接成功率,招聘岗位应以三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岗位为主。
(三)跟踪落实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跟进了解本地区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并提供相应服务。
联 系 人:高海宾
联系电话:0971—6306314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