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0名消防文职雇员
发布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阅读次数:1193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消防文职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征招10名消防文职雇员(以下简称“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是经政府批准,由公安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选聘,辅助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文秘、新闻宣传、公文起草、档案管理、执勤备战、辅助执法及相关内勤工作,遵守消防部队的规定和纪律,实行临时聘用合同管理。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官兵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法律、建筑工程、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入职后签定聘用合同,二年内不得辞职。聘任期间,依法服兵役的,可以提出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工作地点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所属四个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法、途径
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期间获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证件照3张,到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填写《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联系人:陈从于、魏巍;电话:0979-8428895、18909799368、17709798152;地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5号市消防支队二楼工程审核科)。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电子版照片、《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122213868@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报名表与政治审查表请与陈从于联系,电话:0979-8428895,18909799368。
报名结束后,我支队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及考试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宪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青海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报名后将提供考试复习内容。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格尔木市门户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待遇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人(含四险);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3、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4、录用后每年享有不少于15天的休假。
六、其它事项
1、考核通过,接到通知者,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2、本公告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