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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9日    阅读次数:3053
青海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9年青海省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1.12万人,比去年增加1200多人,增幅为12%。由于毕业生人数增幅较大,又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压力很大。为做好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高校就业体系建设。各校党政“一把手”要把就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和院系目标责任制,加强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学校的书记、校(院)长要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加强指导;院系负责同志要深入班级进行具体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形成从上到下全员抓就业的局面,要以“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来对待和做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各校要积极开展社会需求调研,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把就业、创业理念引入教学环节。积极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实习实践环节,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各校要大力扭转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上来,以抓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教学改革。针对当前形势,要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环节,根据社会需要增加必要的专业培训;要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一定时间的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高职院校要继续做好“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
三、下大力气抓好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面对当前就业形势,各高校要把大力搜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全校力量特别是职能部门、院系领导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专业课教师的力量积极为学生寻找就业岗位。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特别要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工商联的联系,深入各行各业广开就业信息渠道,重点针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地区、单位搜集需求信息。要结合本校实际,重点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引导他们扩大就业视野,调整就业预期。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广泛联系并吸引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热情周到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确保招聘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要高。
四、狠抓就业指导的课程体系建设和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今年各高校要在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课的基础上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制订年度教学计划;要加强对就业指导师资的培训力度,积极选派就业指导教师参加省内外的培训,力争实现就业指导教师持证上岗,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质量。
  五、依托网络,为毕业生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我厅将进一步发挥“青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功能,尤其要加大就业信息的覆盖量。各校也要切实加强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并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加强联合联动,依托网络开展政策咨询、企业推介、职业培训等多种服务,拓展服务功能,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要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网络提供个性化、深度信息服务;要尽快建立远程面试室,为供需双方实现远程见面和网上初选提供便利,提高求职效率,降低求职成本。
  六、积极引导、大力推进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战略部署,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形成到基层就业光荣、在基层锻炼成长成才的风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及本地实施的各类项目的招募工作。今年出台新的征兵政策把征兵对象主体向大学生倾斜,各校要配合各级兵役机关做好在高校毕业生中征兵的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鼓励更多的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
  七、各校要加大创业教育力度,增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目前我省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还比较低,要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财政等部门合作,积极在高校推广SYB教育,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经费、政策、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实践;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引导、技能培训、专家指导等帮助和服务。高校要发挥学校教务、科研、就业、学生工作、学生社团等系统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普遍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八、加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对就业困难群体重点帮扶。当前,在就业指导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让毕业生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用好政策;各校要根据行业需求和专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就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要在摸清每一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特别要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汶川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九、进一步提高就业率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各校在工作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就业率的统计分析,为上级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不得虚报。今年,我厅将对高校的就业率进行核查并组织互查,确保就业率的准确性。
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力维护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就业是毕业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一步,越是就业形势严峻的时候,越是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各校要积极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校园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要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稳定毕业生心态。要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主动地就业;要引导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 ”的就业观,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要把就业安全和就业稳定作为硬任务,特别要注重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在招聘会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各校就业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请及时报我厅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02709,联系人:杨桂花。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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